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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9-06-14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浏览人次:1870


日前,温州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海滨所所长章权工作不担当不负责问题。

  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2月14日,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出现出水自动监测数据持续超标排放情况,导致龙湾区第三项整改任务无法销号,该问题引起国家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的高度关注,并对省、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海滨所所长章权工作不担当不负责,对涉水企业排污监管不力,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3月,章权受到降职处分。

2、瓯海区司法局郭溪司法所副所长叶成等人工作疏忽大意问题。

  2017年5月,叶成在未全面审核的情况下,仅凭诊断结论和社区矫正表现,就建议延长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陈建灿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限,并呈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副科长戴小武、局分管领导梁斌的审批同意,导致陈建灿被暂予监外执行六个月。2018年3月,叶成、戴小武、梁斌等人在未认真审核情况下再次书面建议鹿城法院延长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陈建灿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限。2018年12月,叶成受到记过处分,戴小武、梁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永嘉县环境保护局沙头环境管理所所长谷亨坚、副所长胡建军环保监管不到位问题。

  2018年3月,浙江在线记者暗访沙头镇辖区内三家企业存在环境污染违法行为。2018年5月,县环境保护局对其中一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并口头要求另外两家企业做出整改。2018年8月,浙江在线记者再次暗访发现上述企业存在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并进行公开报道。沙头环境管理所相关人员存在环保工作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负责问题。2018年11月,谷亨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胡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平阳县腾蛟镇凤巢卫生院副院长温正超、公卫办主任周爱桃等人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2009年至2018年期间,温正超、周爱桃等人工作作风飘浮,对凤巢卫生院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信息和服务项目监管不力,导致该院多年将已死亡人员仍作为公共卫生服务对象,并给相关责任医生发放报酬补贴,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温正超、周爱桃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8年4月,凤巢卫生院院长董大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规发放的报酬补贴全部予以追缴。

5、苍南县灵溪镇沪山社区党委委员、新桥村驻村干部温作力在开展低保资格复查复核工作中流于形式、失职失察问题。

  2017年5月,温作力在对新桥村低保对象曹某某开展低保资格复查复核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进行入户调查,而是仅向村干部了解其家庭情况,导致曹某某在已进行房屋不动产登记、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仍然通过复查复核享受低保资格。2018年12月,温作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温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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