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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8-11-15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浏览人次:1914


日前,温州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乐清市柳市粮食收储分公司经理黄信频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国庆节、2018年元旦期间,黄信频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多次使用单位公务车辆用于私人活动。2018年8月,黄信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瑞安市马屿镇林业员郭高程、陈经秋、程月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收受加油卡等问题。2017年,郭高程、陈经秋、程月飞接受某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郭高程、陈经秋均携带妻子同行,消费共计5000余元由该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此外,2018年,郭高程、陈经秋、程月飞分别收受该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价值1000元加油卡。2018年8月,郭高程、陈经秋、程月飞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瑞安市马屿镇潘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周锡青、原报账员林兴弟公款吃喝、公款购买香烟等问题。2009年至2013年间,周锡青、林兴弟等人在配合56省道指挥部工作和其他村级事务管理中,多次用公款吃喝、公款购买香烟,合计支出13万余元。此外,周锡青、林兴弟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8月,周锡青、林兴弟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泰顺县罗阳粮食管理所党支部书记姜太生违规组织公款宴请等问题。2014年5月至2017年10月,姜太生任仕阳、罗阳粮食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期间,多次违规组织公款宴请,累计金额1.8万元。2018年7月,姜太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温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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