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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8-05-03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浏览人次:1339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和警示作用,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复燃,近日,嘉兴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南湖区解放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张振伟违规接受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2年至2014年,张振伟在担任南湖区大桥镇副镇长期间,利用分管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的职务便利,多次接受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安排,到南湖区夜巴黎、皇家公馆等娱乐会所进行娱乐活动,并接受有偿异性陪侍服务。2018年2月,南湖区纪委区监委给予张振伟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

  2.秀洲区王店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王店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给职工发放津补贴113840元。2017年12月,秀洲区教文体局给予洪合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2013年8月-2016年7月任王店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石炳鑫行政记过处分,对王店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陆彪实施诫勉谈话,违规发放款项已经全部清退。

  3.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沈飞华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期间,沈飞华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市场日常监管、药品稽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朱某、方某等人所送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2000元。2014年8月,沈飞华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董某某邀请赴江西庐山旅游,由董某某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10000余元。2017年8月,嘉善县监委给予沈飞华开除公职处分。

  4.海盐县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工作人员褚群梅履职不到位问题。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褚群梅在海盐县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行政审批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窗口工作期间,疏于对医疗保险金征缴进行清点、核对、监督和管理,致使100余万元的村民基本医疗保险金被他人挪用。2017年12月,海盐县纪委县监委给予褚群梅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港区(综合保税区)分局副局长王红良违规收受电子红包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期间,王红良通过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等方式,收受6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钱财共计人民币8500元。2017年10月,嘉兴港区党工委给予王红良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项已全部上交。

  通报指出,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是老问题,如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娱乐活动安排、发放津补贴等,还有的是新形式,如收受电子红包等,且都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布后,再次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和变异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工作理念,主动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卷土重来,带头纠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性,认真分析“四风”隐形变异的表现及根源,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坚决打开“青纱帐”、揭开“隐身衣”,以实际行动纠正“四风”问题积弊。(嘉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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