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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8-05-03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浏览人次:1190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日前,省纪委专门发出通报,公开曝光了近期查处的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局副调研员翁洪伟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卡问题。2015年至2017年,翁洪伟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价值3420元的烟酒提货券一张。翁洪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宁波市奉化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干部陈荣芳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土特产、礼券、礼卡问题。2015年、2016年、2017年春节期间,陈荣芳多次收受监管企业主所送的茅台酒、土特产,以及超市卡、香烟券等,共计价值人民币7500元。陈荣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已主动上交。

  温州市瓯海区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区粮食局原副局长戴伟忠公款旅游等问题。2017年6月,戴伟忠到浙江诸暨、江苏沐阳公务出差,携妻儿同行,期间携妻儿赴诸暨五泄,南京中山陵、夫子庙等景区旅游,景点门票和部分餐费共计1000余元由随行的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其他费用共计12825元在区粮食局和局下属单位报销。2017年7月,戴伟忠到舟山开会,携妻儿同行,违规要求下属单位租车并安排驾驶员开车前往,相关费用共计2950元在下属单位报销。戴伟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戴伟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并退赔相关费用。

  德清县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陆永林违规用公款报销私人餐费问题。2016年,陆永林3次以虚构接待企业的名义,将私人用餐消费在县民政局账上报销,共计2368元。陆永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信息指挥中心干部凌卫中违规使用公务油卡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凌卫中利用管理公务油卡的职务便利,使用公务油卡多次为亲友私家车加油共计3000余元。凌卫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绍兴市外侨办(侨联)联合党组成员、综合处处长余一飞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余一飞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多次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用餐,并违规使用公务礼品。余一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阳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吴有平、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赵丹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6月22日,吴有平、赵丹在对某公司违规用地问题进行调查结束后,接受被调查对象的宴请。吴有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丹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柯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燃增等人公款旅游、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6年11月,黄燃增带领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柯城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洪孝兰,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吕清法等15人赴广西南宁学习考察,期间部分人员提议并经黄燃增同意,考察组一行先后赴南宁市杨美古镇、龙虎山景区旅游,景点门票等费用共计2145元,由承接该次考察交通、用餐服务的某旅行社现场统一结算支付,后在局财务报销入账。同时,此次考察费用报销时,还存在既在单位财务列支餐费、市区包车费,又领取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的问题。黄燃增、洪孝兰、吕清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考察的人员退缴了有关费用。

  舟山市港航管理局定海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胡立方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违规接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胡立方违反财经纪律,通过应入账未入账、账外留存资金、虚列支出套取现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共计197480元。所涉金额违规用于发放福利、补贴和接待消费、购买海鲜烟酒等。2017年1月,胡立方违规接受管辖企业某公司总裁汪某某安排的宴请及KTV娱乐活动,消费共计2500元,由汪某某支付。胡立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以及免职处理。

  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兼椒江国土分局耕保科原科长王磊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8年3月6日,王磊同椒江国土分局国土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松,三甲街道国土资源所副所长(主持工作)乔暘、副所长刘迪,以及三甲街道聘用人员、国土协查员杨涛涛5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监理公司工程师安排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并接受异性有偿陪侍。王磊、乔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陈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和免职处理;刘迪受到撤职处分,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杨涛涛受到解聘处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椒江国土分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周鹏,三甲街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卫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椒江国土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奚凯,三甲街道党工委书记叶海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警示约谈处理;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椒江国土分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谢孝志,三甲街道纪工委书记项会达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警示约谈处理。

  云和县国税局主任科员叶杨青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11月24日,叶杨青在云和某酒店举办乔迁宴,邀请15名个体工商户等服务对象参加,违规收受礼金8200元。叶杨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通报指出,上述11起问题,有8起发生在2017年或违纪行为持续到2017年,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隐患犹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对照中央新修订的《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我省“36条办法”,查摆问题、研究举措,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习惯。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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