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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通报6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3-15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浏览人次:1057


  
      日前,宁波市纪委对6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这6起典型案例是:

  1、北仑区文体局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科科长曹程程、综合科主任科员胡升银在财政资金拨付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2014年11月和2015年11月,北仑区文体局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科科长曹程程、综合科主任科员胡升银在对预算指标所依据的拨付文件未认真核实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将两笔90万元文化扶持资金拨付给北仑区三家企业,造成重复补助。经审计发现后,北仑区文体局于2017年5月底主动向三家企业追回90万元重复补助的财政资金。2017年8月,曹程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胡升银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宁海县岔路司法所原副所长麻钱锋玩忽职守并伪造编造档案应付检查问题。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麻钱锋在担任宁海县岔路司法所副所长并主持工作期间,不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未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走访、集中教育、请销假等各项制度,且多次伪造、编造或授意他人伪造、编造社区矫正档案,以应付检查。2017年6月,麻钱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降级处分。

  3、宁波自来水有限公司海曙供水分公司集士港营业所所长陈方龙,副所长张建明、宣继人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1月24日,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海曙供水分公司集士港营业所所长陈方龙,副所长张建明、宣继人违规接受利益单位宴请。2017年3月,张建明、宣继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年4月,陈方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鄞州区首南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戚鑫祥违规收受节礼等问题。2014年和2017年春节期间,戚鑫祥分别收受其下属管理对象傅某某、俞某和刘某某所送三江购物卡。2016年9月28日至2017年6月21日期间,戚鑫祥指派司机使用单位公务用车接送其上下班。戚鑫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8月,戚鑫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违规公车私用费用责令退赔。

  5、余姚市长丰自来水厂原党支部书记、厂长沈建新违规购买烟酒用于公务接待等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沈建新在担任余姚市长丰自来水厂党支部书记、厂长兼任兰江街道前溪湖水库管理站站长期间,擅自违规公款购买价值76725元的香烟用于公务接待,购买价值5000元的白酒用于发放职工福利。2017年9月,沈建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免职处理,违规发放福利5000元责令退赔。

  6、象山县西周镇官山村党支部书记朱布谷等6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2月4日,经官山村党总支书记兼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朱布谷,时任村主任朱仁富、支委朱建光、朱安立,时任支委兼村监会主任朱向前、村委陈丽君等人商议,决定在已经全额发放2015年村干部误工补贴的基础上,再次发放补贴。后朱仁富通过虚开材料款方式,套取资金共计4.8万元用于发放该笔补贴。2017年11月,朱布谷、朱仁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建光、朱安立、朱向前、陈丽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6人违规领取的补贴均退还村集体。

  宁波市纪委强调,春节期间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提前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在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的同时,注意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寻找差距、切实整改,把作风建设的螺丝拧得更紧、工作做得更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自觉,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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