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我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宁波市委第十五督导组组长、宁波教育学院原院长白晓明,浙江省委督导组成员、省委外宣综合处副处长丁建辉,督导组副组长、市政协文史委副主任陈银绍,及市督导组其他三位成员出席了会议,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全体中层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以及高级职称教师代表参会。院党委书记苏志刚作动员讲话,督导组组长、宁波教育学院原院长白晓明同志对我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要求和意见。至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院范围正式启动。
苏志刚书记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决策,是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大举措,对完成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深远意义。一定要深入领会中央精神,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行动,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
我院的教育实践活动,要贯穿中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查找和切实解决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从高度关注学生成长的视角,认真总结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经验,仔细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学院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以内涵建设为抓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让学生成为企业首选”培养目标。要重点破解学院当前存在的八大问题,查找这些问题背后各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作为解决难题的根本。要着重推进“大学章程实施、完善管理制度、以优良党风带教风促学风”三个方面的建设。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依靠群众开门搞活动,服从督导检查,加强宣传引导。以坚强的党性、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脚踏实地、扎实工作,继续发扬学院“创业创新创优”的三创精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师生满意的效果,成为学院新一轮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白晓明组长代表市委督导组对我院前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给予了肯定,并针对活动的全面开展,提出了三方面的意见。
第一,全面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坚持领导带头;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深挖根源、触及灵魂;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第二,扎实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其一,坚持学深学透,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市委精神,准确把握“四个进一步”的精神实质,即“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全面贯彻各项工作部署。其二要坚持积极主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克服不以为然、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等各种思想障碍和畏难情绪。通过查虚促实、查庸促严、查懒促勤、查散促效、查腐促廉,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作风改进的新面貌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其三,要坚持从严标准,不折不扣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市委确定的方法步骤,认真组织实施三个环节的每项工作,确保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扎实。其四,要坚持统筹兼顾紧紧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结合起来,与推动破难攻坚、优化环境结合起来,与建设平安和谐宁波结合起来,与“争先创优”的精气神结合起来,与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使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切实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工作动力,用科学发展成效检验活动成效。
会后,参会人员填写并投递民主测评表,督导组与部分党员干部、教师进行了个别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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