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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发展的新机遇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出台侧记
发布时间:2012-02-22   来源:学校网站    浏览人次:484


    1月19日,中央纪委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案管工作规则》),这是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党内法规。
    五年铸剑,凝聚集体智慧
    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是纪检机关承担案件监督管理职责的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对本级纪检机关和下级纪检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及其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协调的活动,既是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
    中央纪委监察部历来十分重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中央纪委恢复组建和监察部成立之初,就设有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开展案件管理工作。1993年,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合署办公后,在办公厅设立案件管理处,承担纪检和监察案件管理的双重任务。2004年6月,在郑州市召开全国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初步提出案件管理工作五项基本职能。2008年4月,在太原市召开全国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正式明确了案件监督管理要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认真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项职能,对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机构建设方面,中央纪委于2007年9月成立了案件监督管理室。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均成立了案件监督管理室,近2/3的市(地、州)和部分县(市、区)成立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构。没有成立机构的,也配备了专职人员。国务院国资委纪委成立了案件管理处。
    近年来,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蓬勃开展的同时,一系列加强查办案件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文件相继出台。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对反映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加强督办核查的意见》等文件,规范和促进了查办案件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在总结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一部用于规范和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尤为必要。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也对尽早出台相关法规呼声较高。为进一步规范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促进依纪依法办案,2007年11月,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指示法规室负责起草《案管工作规则》。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高度重视《案管工作规则》的起草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2008年初提出要抓紧制定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2009年初提出要制定下发《案管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亲自主持召开座谈会、开展调研,指导文件起草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其他领导同志也都对文件起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案管工作规则》起草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2008年12月,形成了《案管工作规则》送审稿。
    2009年3月,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案管工作规则》试点工作。为落实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决定,中央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在安康市召开《案管工作规则》试点工作启动会,在12个案管工作联系点开展为期一年半的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及所在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达到了实现新突破、积累新经验、取得新成效的总体目标。中央纪委法规室在《案管工作规则》试点工作结束后,认真研究总结,充分吸收试点单位提出的意见,修改后发纪检监察系统征求意见,形成了《案管工作规则》送审稿,经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后印发施行。
    《案管工作规则》吸收了多年来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许多从事案件检查、案件监督管理、法规工作的同志为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是一部集思广益、凝智聚慧的党内法规。《案管工作规则》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促进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五项职责,力促“两个服务”
    《案管工作规则》分为总则、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程序、责任追究、附则等五章,共36条2700多字。《案管工作规则》提出了监督检查与协调指导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明确了“管理科学、监督有力、协调高效、服务到位、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的基本要求,确定了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5项基本职责。
    ――线索管理。《案管工作规则》规定,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等4类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协助领导组织承办纪检机关重要案件线索排查会议。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实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是查办案件的重要基础工作。北京、天津、江西、山东、云南、四川、新疆等省(区、市)以及质检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了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案件线索统一保管和重要线索集体排查制度。黑龙江省加强网络舆情线索收集,充分挖掘信息资源,防止案源流失。甘肃省对2007年以来受理的信访、案件线索进行集体排查,逐件研究处置意见。
    ――组织协调。《案管工作规则》规定,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查办重大案件需要提请司法机关采取相关措施或者需要有关行政部门、机构协助的4类重要事项进行组织协调。这些年来,一些重大疑难案件之所以能够及时取得突破,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加强了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目前,全国省级和市地级党委已全部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绝大部分县一级党委也成立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北京、广东等省(市)积极为中央国家机关、外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来本地办案提供服务保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建立四省(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处和预防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陕西省完善办案协作区制度。
    ――监督检查。《案管工作规则》规定,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遵守办案程序、履行办案手续、执行办案纪律的情况等6类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是促进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重要保证。湖北省坚持案件回访制度,通过向办案对象详细了解有关情况,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福建、江西等省对查办案件涉案款物进行专项清理和检查,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云南省开展“办案安全年”专题活动和安全技能培训,加强对办案人员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教育。
    ――督促办理。《案管工作规则》规定,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纪检机关领导批示交办的与案件有关的事项等5类事项进行督促办理。加强督促办理,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河南省强化现场督办和会议督办,把案件督办工作作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吉林、黑龙江、福建、山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等地方和部门认真开展清理超期案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统计分析。《案管工作规则》规定,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信访举报、初核、立案、审理、处分、申诉、司法处理以及与办案有关的重要专项工作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是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基础性工作,在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安徽省制定《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对全省案件统计工作进行考核。广东省撰写新广国际重大资金损失案件、茂名系列腐败案件等剖析材料,有的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青海省深入剖析高考移民典型案件,查找在招生资格审查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制定制度,提出对策。
    案件监督管理五项职责,是对查办案件工作特别是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全面履行五项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
    五措并举,重在严格执行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案管工作规则》的出台只是一个新的起点,严格执行才是关键。从2月20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案管工作规则》试点总结暨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抓好《案管工作规则》的贯彻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把学习贯彻《案管工作规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中央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制定《案管工作规则》贯彻落实方案,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指导,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并向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报告。北京、吉林、浙江、湖北、广东、四川、云南、陕西和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和部门的纪检机关主要领导已对贯彻落实《案管工作规则》专门――搞好学习培训。深入学习掌握《案管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是贯彻落实的前提。据悉,今年上半年,中央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先后召开西部地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举办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研讨班,重点学习研讨《案管工作规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将下发学习贯彻《案管工作规则》的通知,通过解读辅导、学习交流、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把《案管工作规则》作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从事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同志全面领会和掌握每一条文的内容。北京、天津、吉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等省(市)纪委将通过召开查办案件工作会议或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案管工作规则》进行具体部署。
    ――完善配套制度。《案管工作规则》作为面向全国的一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基础性法规,许多要求和规定还是总体性、原则性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可操作性强的配套制度。中央纪委法规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正在抓紧起草《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办案办法,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意见》等,逐步建立以《案管工作规则》为主干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浙江省纪委将制定《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广东省纪委正在研究制定《机关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暂行规定》。
    ――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确保制度落实到位的有效工作方法。今年上半年,中央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将赴部分省(区、市)调研《案管工作规则》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建议,制定实施办法。各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也将以《案管工作规则》的贯彻落实为抓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检查活动,进一步推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吉林省纪委将在年中和年底组织两次专项检查,了解掌握《案管工作规则》贯彻落实情况。四川省纪委拟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和常委带队到各市(州)调研督导,检查督促《案管工作规则》的落实。广东省纪委将对各派驻机构、各地级以上市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设置等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推动《案管工作规则》全面贯彻落实。
    ――谋划五年工作。《案管工作规则》对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原则、要求、职责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规定,《案管工作规则》的贯彻落实,将有利于全面、规范、深入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今年下半年即将召开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案管工作规则》为契机,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创新,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认真谋划今后五年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
    《案管工作规则》的出台,是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发展的机遇。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将抓住机遇、乘势而进,努力使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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