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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规范与防止利益冲突
发布时间:2012-01-10   来源:学校网站    浏览人次:520


    利益冲突是指公职人员在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由于受私利因素的影响,并且不采取相应的处理举措,以致价值判断和政策取向偏离公共利益要求,发生私利与其公职所代表的公共责任相冲突的情境和行为。如果说制度建设与创新是防止利益冲突的“硬约束”,那么文化的规范则是防止利益冲突的“软实力”。形成一定的文化规范和浓郁的文化氛围,有助于科学规范权力及行使权力行为,提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素质,进而达到防止利益冲突的目的。
    文化与制度在防止利益冲突方面具有双向互动作用
    文化与制度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本质上讲,文化与制度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许多制度本身就是根据某些习惯、传统、价值观等制定的;或者说某些制度是在一定的文化传统、习惯、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等存在的条件下,被人们所采纳和运用的。当制度体现为规则时,它必然反映文化的精神、价值和观念;而当文化体现为规则时,它必然采取制度、规范的形式。没有文化精神和文化价值的制度是不存在的,没有制度规则或规范的文化也是不存在的。制度实际上是文化规范性的反映,所承载的本身就是文化的内容;而文化是制度的源泉,是指导和约束行为的价值理念。这些指导与约束规范,就具体表现为制度。两者之间的这种互动关系及其作用的发挥,将会大大提升防止利益冲突的功效。
观念的扭曲、错位是产生利益冲突的重要因素,需要从文化层面加以矫正
    一些人错误地认为,自己掌握了公共权力,就理应为自己、亲属、身边人谋取更多的物质利益。于是,便自觉不自觉地利用权力或职务影响,为一些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从现实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诱惑越来越大,受腐朽思想冲击,一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错位,甚至心态严重失衡,产生了口是心非的双重人格,表面大讲从政道德,大谈廉洁奉公,内心却禁不住诱惑,见利忘义,以权谋私,成为典型的“两面人”。可见,观念的扭曲、错位,必然导致他们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在私欲因素的干扰下,发生私人利益与其公职所代表的公共责任相冲突的情境和行为。从深层次上说,在利益冲突问题上的利己观念,是腐败行为最直接、最强烈、最现实也最难抑制的动机之一。而且一旦陷入到利益冲突之中,在“人情社会”等传统文化心理背景下,往往易于诱生一种亲情、私情等对制度的“文化消解力”,使人在“潜规则”博弈中愈陷愈深、难于自拔。对于这些观念性要素的生成,更需要从思想意识层面、文化的视角进行灌输教育,使这些人的观念回归正确轨道。
    当前我国防止利益冲突的难点之一在于缺少一种文化氛围。从这个意义上说,防止利益冲突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努力构建、培育先进的、具有特色的文化观念,进而达到一定的文化规范。这种文化观念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文化,它能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同一类型和模式的文化氛围中得到教化、培养,从而以相同的价值观、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在不同层次上联系起来、聚集起来,使整个队伍因同一文化渊源而形成一种强大的凝聚力。文化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控制手段,可以通过一系列为人们所接受的价值观念来约束和控制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指导人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违反了观念的价值准则,文化的软性控制就会发生作用,对不廉行为自动加以纠正,促进廉洁自律,营造出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文化氛围。
    探寻防止利益冲突的文化路径
    就个体而言,应加强教育培训,形成基于道德层面的伦理性规范。在党内教育中,要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升华党内规章中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党性修养及警示训诫等特色内容,当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能使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在国家公职人员教育中,要建立公职人员合规行政、为民服务的政府诚信体系,并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中开设专门课程,把廉政教育和伦理培训作为公职人员实现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通过教育培训,使他们接受清廉、诚信方面的熏陶,明确自己所从事的公共服务职业的价值与意义,知道哪些应为、哪些不能为,从而养成良好的行政伦理道德。就群体而言,建立组织文化,实现文化认同。防止利益冲突一旦有了文化认同,就会以一种无形但又强有力的力量,把人们的行为拉入规范的轨道。这种力量不是外在的,而是发自内心的,是一种自觉自愿的力量。这是防止利益冲突走向深入的具体体现,更是防止利益冲突实现突破的根本所在。为此,要注重推进组织文化建设,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管理政策、程序和做法,鼓励组织成员有效地防止利益冲突,形成廉洁从政的组织氛围,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确立心有所守、行有所拒的行为规范,形成对利益冲突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创设不宽容利益冲突的社会文化氛围。
    用文化防止利益冲突应加以关注的问题
    一是受众的范围问题。从目前一些地方开展的具有文化意蕴的防止利益冲突的活动来看,关注的对象更多的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而忽略了对普通民众相关的灌输和教育。在防止利益冲突的文化建设中把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作为主要对象,是完全必要的。但要看到,社会舆论环境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群体从政行为势必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果道德要求与外部环境大相径庭,那么即使是良好的动机也难以转化为自觉的行为。试想,在整个社会无视利益冲突的环境下,要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洁身自好是很难的。从本质上讲,防止利益冲突的各种文化规范和价值理念具有社会性和大众性。社会性与大众性的统一决定了防止利益冲突的文化建设一定要面向全党、全社会。要通过影视、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进行全民、全社会的宣传教育,把各种社会力量有效动员起来,参与进来,调动各方面防止利益冲突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防止利益冲突的社会知晓率,最大限度地扩大它的覆盖面。二是高尚文化意识的培养问题。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文化观念的多元性已经成为一个客观的事实。传统的思想文化体系受到冲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规范体系尚未完全构建成熟,体制的变迁和文化的转型,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各种攀比、从众等消极心态的显现。当这些心态变成一种文化氛围时,就会不断渗透到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助长利益冲突的社会增强效应。因此,为防止各种文化糟粕的不良影响,防止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价值观的扭曲、错位,必须培养科学、高尚、健康的文化意识。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加强文化修养,处理好工作与奉献、劳动与享受、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关系,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化品位,彰显自己的人格魅力,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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