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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制度科学供给之管见
发布时间:2012-01-05   来源:学校网站    浏览人次:564


    任何制度都是为了满足一定社会群体的某种需求而产生的,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是基于党的先进性、人民的选择性和形势的紧迫性的现实需求;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设计要充分考虑制度的上下层级、子母套含及横向联系,注重内容的实践性和功能的有效性;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取决于认同的重要性、主体的自觉性和规则的权威性。
     所谓反腐倡廉制度科学供给,就是科学回应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需求,提供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法律、纪律、准则、规则,经检验并不断调整的动态过程。从反腐倡廉建设大局出发,从制度需求、制度设计、制度执行三个方面,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提供制度支持。
    制度需求:党的先进性、人民的选择性、形势的紧迫性
    任何一项制度都不是横空出世的,都有其必然原因,都是为了满足一定社会群体的某种需求而产生的,反腐倡廉制度也一样。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是基于党的先进性、人民的选择性和形势的紧迫性的现实需求。
    一是党的先进性。我们党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伟大工程中,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基础工程之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必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制度建设这一基础工程来提升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来保证党的纯洁性。
    二是人民的选择性。在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壮阔进程中,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这是由党的先进性决定的,是由党领导人民牺牲奋斗赢得的。党要继续赢得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党的建设。只有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科学的反腐倡廉制度推进党的建设,才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
    三是形势的紧迫性。在我们党坚强有力的领导和推动下,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效。但也要看到,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这就要求我们党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实现反腐倡廉制度科学供给,尤其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反应最强烈、最关切的问题,作为推进制度建设的突破口,把人民群众反腐败的强烈愿望和我们党反腐败必胜的信念,转化为强有力的反腐败制度力量。
    制度设计:架构的系统性、内容的实践性、功能的有效性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设计要充分考虑上下层级、子母套含及横向联系,注重内容的实践性和功能的有效性。
    一是架构的系统性。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必须架构严谨,这样才能发挥出系统功效。事实上,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也是由许多制度组成的有机体,即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但在制度建设实际操作中,还是容易出现混淆或若即若离的情形。应将这几个方面的制度体系统筹起来,既注意单项制度的制定修订,又注意与其它制度协调配合;既充实完善惩戒性、约束性规定,又切实建立激励性、保障性规定;既重视实体性制度建设,又重视程序性制度建设,确保制度建设的整体效果。
    二是内容的实践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其它法规制度一样都有一个立、改、废的过程,因需而立、适时而改、过期则废。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形势、不同阶段反腐倡廉任务的需求及特点,更加突出实践性。在制度建设的前、中、后期,都必须深入实践,更多地了解社会对制度的期待,更多地获得人民群众的智慧和支持,更好地针对突出问题,更好地体现我们党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功能的有效性。反腐倡廉制度功能的有效性体现为能力问题、期效问题,以及数量和质量。也就是说,反腐倡廉制度要体现定性和量性,要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配套的相关规定,不但要管住眼前,还要能管今后一段时期。要善于作出适时的调整和充实,及时消除滞后效应,延长反腐倡廉制度的“生命力”。
    制度执行:认同的重要性、主体的自觉性、规则的权威性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研制,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
    一是认同的重要性。实践表明,在反腐倡廉建设上,人民群众全力支持和拥护我们党,反腐倡廉建设也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全社会的一致认同感是执行好反腐倡廉制度,使其发挥出应有功效的坚实基础和保证。之所以有的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功能,与缺乏全社会的认同不无关系。究其原因,除了制度设计的问题,还有宣传的问题。因此,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全方位宣传,深化认识,形成共识,提升全党全民的认同感十分重要。
    二是主体的自觉性。虽然说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要全党全民参与,但主体还是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因此,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必须增强全党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纪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不断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习惯。
    三是规则的权威性。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关键是要维护好制度的权威性。要建立健全督查惩处机制,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落实制度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建立健全透明运行机制,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执行的标准、过程、效果等,切实提升制度执行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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