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和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制度、监督,多管齐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抓好检察队伍建设,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检察机关应当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和完善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体系,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加大思想教育力度,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腐败行为发生与否,主要取决于行为主体的思想动态,而净化人的思想,必须依靠长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检察机关应当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深化检察工作主题教育、执法观和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增强检察机关广大党员的先进性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思想教育,帮助干警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并通过理想信念来激发动力,指导行为。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强道德教育,在检察机关形成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促使广大干警自觉改造主观世界,陶冶道德情操,常修为检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之心,切实做到清正廉洁。同时要注意总结我们查处的典型案例中的教训,开展警示教育,警醒干警切莫以身试纪,以身试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是公正执法的客观要求,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针对当前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的实际,我们要从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的要求出发,抓紧建立健全符合检察机关特点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一是围绕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围绕规范执法活动,围绕人、财、物的管理,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有效监督制约执法办案活动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二是细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分工,细化措施,责任到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问题负有责任的领导,要坚决追究领导责任。三是把制度建设与工作机制创新结合起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和检务督察机制探索,积极探索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三、加大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力度,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权力是把双刃剑,如果没有有效的制约监督,就可能被滥用。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确保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重要保证。各级检察院领导的权利相对比较集中,各部门负责人也都有一定的权利,容易成为被拉拢腐蚀的对象,因此,对领导干部包括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应当成为检察监督的重点。在实际工作中,应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把对干部的有效监督与对权力的科学配置结合起来,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决策、执行等重点环节和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部位权利行使的监督,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利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二是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完善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同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和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形成监督的合力,对权力的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督。三是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廉政预警机制,健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扩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加强监督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使监督的关口前移,逐步形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的机制,防患于未然。 四、加大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 检察工作是围绕执法办案开展的,这个特点决定了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突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从过去我们查处的案件看,执法办案是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必须作为纪律检查和执法监察的重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要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使广大干警受到教育,时刻保持警醒。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在工作中,还要注意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这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内在要求。现实生活中,往往涉及到的是吃拿卡要、耍特权、逞威风等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这类现象看起来没有大案要案那么严重,但伤害群众感情,影响执法形象,对此,检察机关不能掉以轻心,要强调“执法无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对此类现象该纠正的要纠正,该批评教育的要批评教育,该查处的要严肃查处。 五、加大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来促进、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在前列,以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工作成果来体现、提升队伍建设的实效,要坚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为重点,选好配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为标准,选准用好纪检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研究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及对策,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要通过个案和类案分析,追溯发案原因,从权力运行的过程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寻找带倾向性、苗头性和规律性的问题,探索加强防范的途径和方法,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形成用制度规范、保证队伍建设的良性机制,着力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依法依纪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周寿忠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