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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孝文帝改革,实行肃贪措施
发布时间:2011-11-25   来源:学校网站    浏览人次:635


    良将不怯死以苟免,烈士不毁节以求生。――《三国志•魏书》
  北魏孝文帝拓跋宏,是我国历史上杰出的少数民族革新家。    
  在位期间,他实施均田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无田的现象,使国家的直接经济收入不断增加,尤其是他顺应民族融合的历史潮流,推行文治,进行汉化,缩短了北魏封建化的进程,加速了民族之间的融合,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在孝文帝以前,北魏王朝仍然保持着野蛮掠夺的遗风,官吏没有俸禄,由他们随心所欲地贪污聚敛。太和三年(479年),孝文帝的祖母冯太后曾采取严厉的措施想煞住贪污风,但由于没有法规,投机侥幸者仍然多如牛毛。太和八年孝文帝颁布诏令,“班百官之禄”,即按品第高低发给官吏一定的帛与粟作为俸禄。    
  孝文帝进行改革,对官场腐败之风,实行班禄制,对贪污的官吏严惩不贷, 将原来旧法中规定“枉法十匹,义脏二百匹,大辟”改为“义脏一匹,枉法不论多少,皆死”,此法颁布以后,40多个守宰官员一律被处以死刑,对吏治的清明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但后来又“哀矜庶狱,至于奏献,率从降恕,全命徒边,岁以千计”由严法变成了宽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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