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虎门销烟的故事可谓家喻户晓。他在为官40年时间里,“经世自励”,廉洁奉公,留下许多佳话。 1838年11月,钦差大臣林则徐肩负禁烟重任,离开京城,前往广东。当时,别说是钦差大臣,就是一般京官出京,也是前呼后拥,派头十足。而途经的地方官员更是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精心伺候,唯恐不周。所以,当时出京办事的京官大多是一站一停,作威作福,更是明目张胆地接受贿赂。 林则徐十分痛恨这种腐败现象。为了防止沿途各地官员按惯例办事,他临行前特意通知各地官吏,必须做到“四不”:不准大办酒席,不准馈赠礼物,不准惊动百姓,不准送钱给他的随从人员。后来林则徐发现,有的地方“四不”是做到了,却花费了不少人、财、物为他装修居所。于是,他又补充了一条:不住豪华居所。 林则徐在当时颇有政声,对于他的廉洁和铁面无私,很多地方官早有所闻,所以接到林则徐的通告后,谁也不敢违背。这样,林则徐所到之地,才未出现铺张浪费、私送财物等情况。正所谓,“上任途中行之于前,而清廉之声留之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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