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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隐身衣”
发布时间:2018-05-2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人次:1281


 

 

  违规公款吃喝438件,其他355件;大办婚丧喜庆448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707件;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961件;楼堂馆所违规问题201件;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637件;公款出国(境)旅游5件;公款国内旅游170件。

  5月24日,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公布了4月份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共查处问题3922起,处理57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91人,其中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961起,处理158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9人。

  这组数据,既显示了中央正风肃纪的决心,释放了锲而不舍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也可从中看出,尽管中央三令五申,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依然多发高发。

  钻空子搞变通,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制造假账,骗取津补贴资金;挪用专项经费,直接发放给个人……种种违规行为,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格格不入,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应引起重视。

  违规发放日趋隐蔽

  从各地通报的案例来看,当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主要有:巧立名目、打“擦边球”,打着“人文关怀”“调动积极性”的旗号,以“换届延时补贴”“坐班岗位津贴”“采血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将“集体研究”当做“免责金牌”,利用职务之便,在小圈子里“送温暖”,领导干部拿“大头”;挤占挪用其他专项经费发放给个人,等等。

  这些花样百出的“辛苦费”看似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实则践踏了纪律底线。4月25日,中央纪委曝光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党工委书记陈玉慧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赫然在列。通报显示,2013年以来,在陈玉慧先后任茶淀街道党工委书记、寨上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两个街道经其同意,以“中元节补贴”“换届延时补贴”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共计300多万元,其中陈玉慧领取6.9万元。数额之大,令人咋舌。

  有的在违规发放时,为了掩人耳目搞“人人有份”,实际上是“领导‘吃肉’,职工‘喝汤’”。天津市近日的一则通报中曝光,河东区公园管理一所党支部原书记白云祥2013年8月至2015年11月负责区街道综合整修办公室工作期间,以加班费、值班费、节日补助等名义,为自己及整修办5名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4万余元,其中白云祥违规领取1.72万元。

  造假账、虚列开支,小圈子里“送温暖”已触碰法纪高压线。本报曾报道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原副县长黄志忠及十几名乡干部腐败问题。在黄志忠担任漾濞县太平乡党委书记的短短5年间,该乡以伪造项目资料、制作虚假合同等手段,套取扶贫、抗震救灾、农村安全饮水等46个民生项目资金,累计达418万余元。被套取的民生项目资金中,有22万元被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就在漾濞县纪委决定对一乡干部立案审查前一天,黄志忠还召开会议,商议套取8.5万元民生项目资金,用于发放“值班补助”和支付乡政府吃喝欠账。

  违规津补贴等名目繁多,发放方式、发放渠道也日益隐蔽,有的甚至通过企业、社团组织等“曲线”发放。

  中央纪委曾曝光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环境艺术学院院长李刚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指出他“从本人与校企合作单位的劳务报酬中支出餐费,违规使用校企合作单位提供的经费用于发放奖金”。李刚的做法,正是为了逃避监督而玩起了“变形术”。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傅家峙社区党支部书记苏立昌,擅自决定使用社区公用经费奖励三家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当然,钱只是在物业公司那里转了个弯——物业公司很快将这笔钱以活动经费、节日慰问、合作费等名义购买礼品回赠给社区干部。苏立昌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滨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黄利文说,“他们通过‘出口转内销’,变相将社区公用经费补贴给社区干部,是典型的‘四风’隐形变异问题。”

  违规发放内容上也呈现“多样化”。福建省武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傅衍华根据工作实践分析,有的异化到发放实物,妄图通过实物减轻“负罪感”,通过采购工作必需品变相让大家接受得“心安理得”,增加监督和调查的难度。

  问题缘何屡禁不止

  巧立名目变相发放津补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明转暗,“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折射的是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抱有松口气、歇歇脚的幻想,精神上缺“钙”、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以及监管缺失、执纪不严等问题。

  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所原所长顾善忠在因违规公款购买礼品、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被查处后反思,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政治觉悟不高和组织纪律松懈。他懊悔地说,作为一个单位的负责人,本应该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自己,但因为自己思想上觉悟上的一时偏差,造成如此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

  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会出事。有规矩没有严格执行,没规矩自己胡乱“立规矩”,同样会出事。从各地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有关制度规定认识不到位或进行“选择性解读”,或沿用过期、失效的文件,甚至自行出台政策发放津补贴。宁夏回族自治区曾通报,2014年至2016年,石嘴山市师资培训中心两任主任张鸿云、杨占军曾先后主持召开由副主任王林、祁勇参加的主任办公会,无任何政策依据,研究制定《市电大分校教务教学有关费用发放标准》,自立名目、自定标准,以电大教务教学费、教材管理劳务费、招生奖励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等共计92.44万元。四人最终被问责。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隐形变异问题,其产生的原因多样。

  很多违规者侥幸心理作祟,总是认为“钱不多、事不大,不会引起注意”“我们操作得很巧妙,没人发现得了”“相对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规发放津补贴很难被发现,监督、调查也困难”,因而明知故犯。但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违规者自作聪明,自以为瞒天过海,实则自欺欺人,终究有被查处的一天。

  “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也是原因之一。“这是我们班子成员一起商量确定的”,这句话成了常见托辞。打着“集体决策”的旗号,戴上“民主决议”的面具,实质上还是一种集体腐败;“人人有份”,看似体现了领导班子对职工的关心,归根到底是权力的任性。

  有专家指出,国家早就强调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早有相关规定。但是,在实践中,没有针对地区和部门差异提出更加具体的制度措施,这也是违规发放津补贴禁而不绝的原因之一。

  扭住“七寸”重拳整治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这既是对正风肃纪的最新部署,也是掷地有声的政治宣示,更是对迟疑者、观望者的有力驳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查处“四风”问题要严到底、不能让。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不仅违反了国家财经纪律,导致收入分配不公,而且容易影响干部队伍稳定,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必须重拳出击,强力整治。

  根治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问题,首先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做到有权不任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向党中央对标看齐,不仅要带头反对“四风”,形成“头雁效应”;还要担当起领导责任,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在辽宁省,省纪委紧盯顶风违纪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近日接连约谈了5个市、4家省属企业和省属高校、2个县区和2家市直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

  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要牵好,制度建设也要跟上。有专家认为,要把关心干部职工、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的好事办实办好,就得认真研究、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让津补贴发放真正合法、合理,更透明。

  解决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问题,还要精准对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对顶风违纪行为,必须严肃追责。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党委原书记梁常兴对中央和省市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挖空心思违规审批发放津补贴奖金数千万元,导致全镇80多个单位滥发津补贴几近失控。今年4月,中山市纪委发布通报称,梁常兴已被撤职,降级至科员。有专家认为,就是要通过严肃问责,有力震慑顶风违纪分子以及心存侥幸观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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