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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8-05-03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浏览人次:904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湖州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吴兴区南太湖高新区塘红村党支部书记沈小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4年,沈小根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在接待工作中违规提供烟酒,金额共计13899元。2018年1月,高新区党委给予沈小根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

  2.南浔区民政局原党委委员邱荣星违规收受下属所送礼金礼卡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5年,邱荣星四次违规收受下属所送礼金礼卡礼品,价值共计9000元。此外,邱荣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南浔区纪委给予邱荣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德清县科协党组书记、主席汪孔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10月至2017年7月,经汪孔祥同意,德清县科协以虚开宣传费、劳务费等方式,套取资金75079.8元,并将其中63600元以实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给单位职工。2017年12月,德清县纪委给予汪孔祥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

  4.长兴县港航管理局吕山港航管理检查站站长詹伟强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10月7日,詹伟强在操办女儿婚宴过程中,邀请下属工作人员11人及管理服务对象4人参加,并违规收取礼金21400元。2018年3月,长兴县纪委给予詹伟强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还。

  5.安吉县梅溪镇中心卫生院昆铜分院原副院长(主持工作)林明镜违规报销车费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林明镜在按规定享受车贴的情况下,超额报销私家车保险费、油费等相关费用8502.71元。2017年11月,安吉县纪委给予林明镜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湖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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