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州学院椒江附属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期间,该校多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2017年12月,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陈兵,党支部副书记王佑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党支部书记、校长王尚国,财务经办人征志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黄岩区新前街道苗圃场违规送礼、违规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该苗圃场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用于送礼、吃喝。2018年3月,该苗圃场原党支部书记邓鹏飞、场长戴岳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路桥区金清镇海燕村违规吃喝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该村多次违规吃喝、旅游,相关费用在村集体企业海燕渔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渔业公司)报销,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该村党支部书记梁文和、原村委会委员兼渔业公司经理梁国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兼渔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梁道德(非党员)被暂停行使村委会主任职务;村党支部委员兼村监会主任阮小桃、村党支部委员管春云、村委会委员兼渔业公司管理员陶丽云、村委会委员杜文兵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临海市大田街道下沙屠村党支部书记鲍晓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间,鲍晓明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鲍晓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鲍晓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温岭市城东街道消防中队朱家平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等问题。2018年2月,朱家平参与对辖区内一经营性场所安全检查后,当晚与该中队叶崇斌一起组织同事叶高希、王涛等人接受该场所无偿提供的足浴服务和香烟。2018年4月,朱家平、叶崇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叶高希、王涛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该消防中队队长王辉华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警示约谈。
6、玉环市民政局殡葬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霄、李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问题。2015年8月、9月,陈霄、李军利用职务便利分别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2018年4月,陈霄受到记过处分;李军受到警告处分。
7、天台县邮政管理局副局长陈晔违规操办丧事等问题。2016年4月和2017年8月,陈晔在办理亲属丧事期间,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也未在单位公示,并违规收受礼金。2018年2月,陈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仙居县湫山乡林业站林科员泮炜煜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泮炜煜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并接受宴请。泮炜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2月,泮炜煜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吴庆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问题。2017年10月,吴庆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2017年11月,吴庆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9起问题既有“酒局”“牌局”的老问题,又有利用职务影响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等新问题。这些问题充分说明“四风”问题顽固复杂,不良思想根深蒂固,其背后都不同程度存在特权思想作祟,狠刹“四风”问题依然任重道远。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严格自律自警,坚决破除特权思想,从小事小节做起,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把解决“酒局”“牌局”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工作来抓,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向党中央看齐,不仅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反对“四风”,破除特权思想,形成“头雁效应”,还要担当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严抓严管,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台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