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上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总工会原主席苏利冕涉嫌受贿案在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苏利冕利用担任浙江省慈溪市副市长兼慈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余姚市市长、余姚市委书记、宁波市政府秘书长、宁波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人员在企业经营、项目投资、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5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苏利冕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苏利冕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舟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代表近40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