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元旦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元旦期间,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对16区、市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市属高等院校公务用车高速公路通行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10个单位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现通报如下: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车牌号为京A81436的公务用车; 北京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车牌号为京NQ4378的公务用车; 中国戏曲学院车牌号为京N62Q59的公务用车; 东城区环卫中心车牌号为京FU4986的公务用车; 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海淀区属职业学校)车牌号为京MV9928的公务用车; 海淀区清华园街道办事处车牌号为京P20J62的公务用车; 朝阳区弘朝伟业公司车牌号为京Q2U3Z3的公务用车; 北京宋庄小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州区属企业)车牌号为京A61876的公务用车; 门头沟区环保局车牌号为京QS07P3的执法车;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政府车牌号为京QW56B5的公务用车。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