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前,宁波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宁海县桃源街道山水社区花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葛德海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6年12月17日,葛德海以其儿子名义在花山祠堂操办造屋酒席,收取礼金165200元。12月18日,葛德海再次在花山祠堂操办造屋酒席,收取礼金114000元。葛德海变换操办主体和身份,以亲属名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2017年3月20日,葛德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全部退回。 2、鄞州区横溪镇安监所所长何开丰、鄞州区横溪镇金山村党支部书记钱金道、村主任钱兆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3月29日、4月12日、4月14日,何开丰借到金山村指导工作之机,多次与村支部书记钱金道、村主任钱兆成等人违规公款吃喝,并中餐饮酒。餐饮费共计9537元,事后在村财务中报账支出。2017年5月19日,何开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钱金道、钱兆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北仑区白峰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王时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5年9月,王时海母亲去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吕某赠送礼金2800元。2016年11月14日晚,王时海在北仑常寿茶膳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吕某宴请,并于饭后接受吕某组织的娱乐活动。上述消费共计支出4680元,均由吕某支付。2017年5月23日,王时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 4、奉化区西坞街道虎啸刘村党支部书记张国定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3年5月,虎啸刘村组织全村党员、村民代表50人赴京旅游,合计费用约10万元。旅游结束后,张国定同意通过虚开墓碑款发票形式套取了村集体资金74025元,用于冲抵旅游费用。2017年8月18日,张国定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5、余姚市图书馆原馆长、党支部书记孙建中、徐国新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时任余姚市图书馆馆长、党支部书记孙建中将2013年之前的历年结余款、邮政报刊订阅折扣费、部分房租费和部分图书超期费,用于违规发放补贴奖金累计155960元;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时任余姚市图书馆馆长、党支部书记徐国新将孙建中卸任馆长时的结余款、部分房租费和部分图书超期费、邮政报刊订阅折扣费等,用于违规发放补贴奖金累计112360元,其中授意时任法人代表孙建中签字违规发放补贴奖金35520元。2017年8月14日,孙建中、徐国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朱山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期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英语教师朱山军,利用兼职授课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大学英语二、四等重修班之便,以帮助学生通过期末考试“感谢”老师的名义,间接或者直接要求学生发送微信红包或支付宝转账,总额4600元。2017年3月17日,朱山军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宁波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