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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成“惯性” 顶风违纪受处理
发布时间:2017-04-17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委网站    浏览人次:465


  

公车私用成“惯性” 顶风违纪受处理


  

  “作为监测站站长,党总支副书记,没有带头遵章守纪,多次违反规定公车私驾、公车私用,严重违背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接受组织处理……”日前,东阳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站长、党支部副书记蒋晓鹏,面对纪委作出的处分决定懊悔不已。

  2016年2月,东阳市纪委第八纪检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市交通局下属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站长、党支部副书记蒋晓鹏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相关问题线索后,立即对信件反映问题进行了核查。

  经查,2015年9月,因工作关系原检测站驾驶员王某被辞退,因驾驶员一直未到位,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期间,该公车一直由蒋晓鹏自行驾驶使用,除正常的公务用车外,他还多次驾驶公车看望朋友、办理个人事务。并且为方便公车使用,蒋晓鹏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私自更改公车固定停放地点,多次违规将公车停放在自己家门口,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

  2016年7月,经东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蒋晓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东阳市交通运输局免去蒋晓鹏一切职务。

  【执纪者说】“惯性”违纪不可有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蒋晓鹏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依然心存侥幸,“惯性”违纪,最终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纪律是硬性约束、刚性要求,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对此类自欺欺人,顶风违纪的行为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金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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