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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踩着节点发福利——杭州市西湖区住建局一房管站站长顶风违纪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6-06-1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人次:413


  

  违纪问题通报

  2016年4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古荡(留下)房管站原站长,联合党支部原书记郭诚成了其中一个典型。

  2013年8月至2015年7月,郭诚在担任站长、书记期间,利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擅自决定给单位员工发放现金、商业预付卡及实物共计价值638371.2元。2016年1月26日,西湖区住建局党委给予郭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福利全额清退收回。

  ●事件回顾

  古荡(留下)房管站是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职工的收入分配机制相对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自主权。1999年7月,郭诚担任该房管站站长,虽说单位比较小(只有1名站长和12名职工),但站长的权力还是不小的。该房管站名下有300多套公租房,每年的租金收入60多万元,一年一年累积下来,数字慢慢大起来了。

  眼看着这一大笔钱“躺”在账户里,郭诚便寻思着:每年这么多钱沉淀下来,反正也用不掉,自己装口袋肯定不行,那可是要犯错误的。怎么办?经过“深思熟虑”,郭诚决定划出一部分作为津补贴发给大家。可问题又来了,没来由地给职工乱发钱,郭诚心里还是觉得不踏实,于是,他决定以后就踩着节点发。逢年过节给职工发点福利也是人之常情嘛。打定主意后,郭诚便开始行动,紧紧踩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的时间节点,既不请示也不报告,擅自向所辖古荡(留下)房管站工作人员发放福利。

  在发放过程中,为避免现金发放数额过大,郭诚采取了以发放商业预付卡为主,通过房管站工会和物业公司做账,以每人次2000元左右的标准进行发放。2013年至2015年期间,共发放商业预付卡496925元、现金138275.8元、实物折合人民币3170.4元,总计价值638371.2元。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级纪委像钉钉子一样一锤一锤敲下去,从抓“月饼、贺卡”入手,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件具体事情一件具体事情地抓,一个通报接一个通报,踩住每个重要时间节点狠刹公款送礼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之风。然而,郭诚不收手、不收敛,一个个活生生的违纪典型案例并没有带给郭诚一丝触动,他甚至一直没有意识到这种“谋福利”的行为,已经触碰了纪律的红线。直到纪检组找上门,明确告诉他已经违反党纪时,他才幡然悔悟,可这时后悔却已经迟了。

  ●查处经过

  2015年8月,西湖区住建局内审组对郭诚就任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古荡(留下)房管站站长期间的财务收支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中发现,2013年8月至2015年7月期间,郭诚利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违规给单位员工发放现金、商业预付卡及实物。

  接到线索后,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立即成立调查组,对郭诚涉嫌违纪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组认真查阅了近年来房管站的收支账本、涉嫌违规发放的票据凭证,对财务人员、分管局领导以及郭诚本人进行逐个谈话,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已经完全掌握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查清了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资金来源、开支渠道和发放方式。在一个个“铁证”面前,郭诚才真正认识到错误并悔恨:“我作为房管站的负责人,为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发一些补贴,不知道这么做是严重违纪,现在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最终,根据调查结果,西湖区住建局党委给予郭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福利全额清退收回。(孙美琴 卢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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