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伊犁州国资委原党组副书记、主任曹鲁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曹鲁胜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违规私自占用企业公款购买的小轿车。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党内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工程建设、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国有企业采购、担保和承租等业务,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等问题涉嫌犯罪。 曹鲁胜身为党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曹鲁胜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