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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工作案例
发布时间:2011-12-07   来源:学校网站    浏览人次:596


【案例】

      2004年至2006年,四川内江师范学院原招生就业处处长金勇收受两中学校长贿赂款206万元,并违规录取这两所中学不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349名。20091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金勇有期徒刑13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点评】

      本案暴露出高校招生工作中的两个问题:一是招生工作体制不完善,负责高考录取的领导机构不健全;二是招生程序不规范,导致当事人有机可乘、暗箱操作,堕入犯罪的深渊。

      虽然教育部针对高考招生有各项规章制度,但是实际工作中不执行规定、违规操作的情况比较普遍,诸如: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协助、参与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等。因此,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管理,尤其是对现有制度执行的过程进一步规范、监督与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真正实行招生的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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