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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请你们将我的忏悔录制成警示片”
发布时间:2011-12-07   来源:学校网站    浏览人次:469


    厚重的监房门打开了,为在押人员特制的黄外套罩在55岁的沈洁身上,与其白净斯文的面庞显得不太协调。这位曾经为人师表、受人尊敬的江苏省扬州市某高校信息中心原主任,面对镜头似乎在竭力维持着平缓的语速:“我曾经是硕士生导师,给许多人讲过课,但我如今却缺失了人生的重要一课,所以我请求检察官将我的忏悔录制成片,教育身边更多的人!”
  “这警示教育片里的人,不是沈洁吗?”录像片虽然仅有几分钟,在沈洁任职的大学会议室里,接受教育的该校管理干部们却感慨万分,“不敢相信,沈老师怎么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因为受贿成为阶下囚,真不值得啊!”
  记者了解到,扬州市检察院近年来非常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09年5月,扬州市警示教育基地建成启用,成为全市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一个重要阵地。扬州市检察院和当地高等院校在这个警示教育基地联合成立了高校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定期组织教职工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009年5月27日,扬州某高校组织相关负责人开展了首批警示教育活动。就在当天接受警示教育的90多名党员干部中,唯独少了沈洁。人们一定不会想到,就在那段时间,沈洁利用担任信息中心主任和市政府网络系统专家评委的职务之便和职务影响,收受了他人巨额贿赂。2010年2月,沈洁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扬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9月8日,案件已由该市维扬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如今,身在看守所的沈洁,回想往事,悔恨万分:“看似我只是缺失了去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职务犯罪预防活动的一天课,实际上,我正是缺失了人生的重要一课,没能守住廉政关,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原本为人师表,如今却身陷囹圄。”
  扬州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官肖建华告诉记者,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以来,像沈洁这样主动请求将自己的犯罪经过录制成警示教育片的还是首次。
  截至目前,扬州市已有2.5万余名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了教育,一些干部在接受警示教育后主动向单位纪检部门上交了违纪款。(费依 君子 李明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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